家电可以“以旧换新”啦
近日我县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务院继“家电下乡”以后做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家电以旧换新,不仅可以促进家电产业的稳步发展,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而且能有效地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此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大类,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补贴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另外,此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与家电下乡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已享受家电下乡13%补贴的新家电不能再享受以旧换新10%的补贴。
王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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