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启幕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和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行动。第一阶段摸底宣传工作,已于4月15日拉开帷幕。
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和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管理,是我县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是强化我县城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生态宜居县,建设一流的都市南部新区、新兴产业基地的基础工程。
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四大类建筑:一是县域范围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和在原有土地上建设的各类民用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等;二是县域范围内,特别是县城城中村、重点镇及城乡交通主干道两侧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扩建建筑、伸舌头建筑、广告牌匾以及改变原有建筑风格、严重影响城乡面貌的各类违法建筑设施;三是未经批准擅自在住宅小区和楼院内加建、改扩建、伸舌头等私搭乱建、改变原有建筑及小区整体风貌的违法建设行为;四是未经批准建设的工业项目,未经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各类工业项目等。
本次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分为宣传摸底阶段、违法建设查处阶段、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成员单位有市容、建设、国土、环保、公安、监察、审计、财政、房地、交通、公路段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
白俊英
Copyright © 2005-2024 清徐融媒 清徐县融媒体中心唯一官方网站 举报电话:5722696 网上举报邮箱:qxrbs@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14120200008
便民服务热线: 匪警 110 火警 119 交通事故 122 医疗急救 120 自来水公司 5722518 煤气服务站 5724534 供电公司 5206000
社情民意通道 5711111 低保举报电话 5725596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电话 5732289 本报新闻热线 5722696
晋ICP备202001383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