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第一天 宣传巡查两头忙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新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新交通安全法还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月1日上午,县交警大队民警就来到美锦大街,通过广播、板报、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同时,出动警力在各重要路段设卡,加大了查处力度。
常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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