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分类管理
近日,县司法局出台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规定,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有五大亮点。
一是实行科学分类。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犯罪性质、认罪态度、悔过程度、监所纪律遵守情况以及回归社会后的危险性综合评估,分为重点对象、一般对象和表现良好对象三类帮教等级。
二是确保重点对象“凡出必接”。
三是推行分类帮教和管控。重点对象实行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志愿者“三对一”帮教;一般对象实行基层组织(村、社区、所在单位)和志愿者“二对一”帮教。
四是加大帮扶力度。在办理社会保险方面,适当放宽政策条件;在实施社会救济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临时救助等;在开展就业帮扶方面:按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首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一元钱可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还可实行优惠信贷政策。
五是加强经费保障。
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对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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