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简化饮食业纳税征收方式
从今年7月1日起,《太原市饮食业税收管理办法(暂行)》即行废止,为进一步规范饮食业纳税行为,切实加强发票换版后的税收管理工作,我县饮食业纳税不再进行征收方式认定,饮食业纳税人在购票环节不再预缴税款,改按法定的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王肖东 李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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