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发放三季度孤儿养育金及提标补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县民政局进一步对全县孤儿的个人情况进行了核实,将每个孤儿的个人基本情况、抚养人姓名、经济状况、联系方式,孤儿与抚养人的关系等进行了全面详实的登记,并统一换发了新的儿童福利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孤儿最低养育金标准从2011年1月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近日,24名孤儿领到三季度孤儿养育金及提标补助金。
赵秀萍 韩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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