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价格听证目录》和《山西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受太原市物价局委托,清徐县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我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对价格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公示听证会参加人23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相关专家学者、政府指定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13人。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10人。
三、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由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参加人由县物价局在县纪检委的监督下从自愿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2.旁听人员由县物价局在县纪检委的监督下按报名顺序或随机抽取,新闻媒体由县物价局邀请参加。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出租汽车价格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五、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六、报名方式:凭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到清徐县物价局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351—5722270
联系人:牛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