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和《关于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5号)要求,经汇总确认2020年全县第三批经营场地补贴涉及1人,金额总计0.2万元。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0年 12月 11日至 12月2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反映。
就业培训科联系人:牛宏刚 联系电话:0351-5724188
详见附件!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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