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太原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工作操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29号),我中心为37名个体工商户、9家小微企业进行了创业担保贷款资格核实,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2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反映,具体详情见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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