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经审核我局2023年四季度就业见习补贴237624元,涉及9家企事业单位72人;2023年四季度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900元,涉及1家企业1人;2023年四季度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34715.28元,涉及5家企业13人;2024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第一批)9000元,涉及3人。
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天(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反映,具体详情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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