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徐县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项目委托运营实施方案和初步委托运营协议编制服务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及内容:为清徐县文旅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清徐县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项目委托运营实施方案和初步委托运营协议编制服务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本项目全过程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办理中标手续,协助合同签订,其他与招标相关的事宜等。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3.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三、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有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
5.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6.供应商须在《中国(或省级)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备案、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未被中共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1.递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2)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单位出具盖章承诺函;
3)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或银行纳税转账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三种凭证其中任意一种即可;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或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盖章承诺函,四种凭证其中任意一种即可;
4)项目人员配备;
5)服务机构办公场地;
6)提供中国或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信息;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9)合同业绩;
10)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两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评选时间:2025 年 1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的截止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5年 1 月 10 日下午18:00前(供应商仅须将上述内容须密封包装成1份送达,无须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收;地点为太原市清徐县清源水城1号停车场对面办公楼二层(原职工幼儿园)。
4.选择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确定采用比选方式,从履约能力、代理业绩、服务事项承诺、守法诚信等方面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比选结果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洽商合作事宜。
五、其他
本次公告在清徐融媒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383404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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